【48812】一般拖鞋被声称具有“塑形纠正腿型”成效!上海方连实业有限公司发布虚伪广告被处分

时间: 2024-06-22 15:10:26 |   作者: 男士内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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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质量新闻网讯(广岛)近来,上海方连实业有限公司因发布虚伪广告被上海市金山区商场监督管理局罚款0.6万元。

  上海市金山区商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分决定书(沪市监金处〔2022〕2 号)显现,上海方连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方连实业”)自2021年3月至2021年12月23日在天猫渠道网店上架出售标题为“瘦腿神器盆底肌训练器漏尿缩阴收紧器瘦大腿内侧夹腿瘦身训练”的产品,除了在标题中宣扬“漏尿缩阴”等功用,上海方连实业还制作了反映产品卖点的广告图片,图片上印有“盆底肌修正”、“改进产后盆底肌松懈”等功用;自2021年10月至2021年12月23日,上海方连实业在天猫渠道网店上架出售标题为“腰椎舒缓器普拉提器件脊柱纠正器侧弯拉伸训练器瑜伽辅助工具用品”的产品,除了在标题中宣扬“脊柱纠正器侧弯拉伸训练器”等功用,上海方连实业还制作了反映产品卖点的广告图片和文字,其中有“腰椎纠正”、“恢复纠正”等功用;自2021年10月至2021年12月23日,上海方连实业在某电子商务渠道网店上架出售标题为“摇摇鞋瘦腿鞋拉筋懒人运动瘦小腿美体纠正腿型海螺鞋”的产品,除了在标题中宣扬“纠正腿型”等功用,还制作了反映产品卖点的广告图片,图片上印有“塑形,纠正腿型,提臀收腹”、“纤细小腿走出来,每天5-15分钟”等功用和作用。

  《广告法》第四条规则,广告不得含有虚伪或许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诈骗、误导顾客;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则,广告中含有“产品的功用、功用、产地、用处、质量、标准、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出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或许服务的内容、提供者、方式、质量、价格、出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以及与产品或许服务有关的许诺等信息与实在的状况不符,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的”为虚伪广告。依据《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则,上海市金山区商场监督管理局对上海方连实业罚款0.6万元。

  我国质量新闻网注意到,上海方连实业并非初次发布违法广告。天眼查多个方面数据显现,上海方连实业因违背《广告法》第十七条规则,在广告中触及疾病医治功用,以及运用医疗用语或许易使推销的产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杂的用语,于2021年9月14日被上海市金山区商场监督管理局罚款0.12万元;该公司因违背《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则,发布虚伪广告,于2017年5月23日被上海市金山区商场监督管理局罚款10000元;该公司于2016年10月27日被上海市金山区商场监督管理局罚款10000元,原因触及违背《广告法》第九条第(三)项规则,发布广告运用“国家级”、“第一流”、“最佳”等用语。